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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館概況 / 本館規章 / 國立北港高級農工職業學校圖書館場地使用要點

  • 目的:為充分發揮圖書館推廣服務之功能及提供活動場所,特訂定之。
  • 範圍:本館活動場地一樓各區。
  • 對象:以本校校內教職員工學生為限,各處室、任課教師、班級或社團均可申請使用。
  • 申請活動內容:以本校活動內容為限。
  • 校外人士請向總務處申請,則依相關規定辦理。
  • 開放時間:

星期一到星期五:上午8:00至12:00、下午1300~17:00;星期例假日原則不開放,得配合學校各種活動開放。但優先提供學校核定之活動使用。

  • 注意事項:

(一) 閱覽人應服裝整潔,學生須著校服,不得以書物預佔座位,並不得在室內外吸菸及隨地拋棄紙屑。

(二) 禁止高聲談笑、喧嘩及一切妨害他人閱覽之行為,皆應保持安靜。

(三) 入內使用人員應謹守人際適切互動,不得有違公善良俗或法律、校規等之規定。

(四) 禁止攜帶飲食、濕雨具、運動器材入館,以維護清潔。

(五) 各項設備不得任意移動或損毀,離館時將座椅放置整齊。

(六) 違反前項規定而不聽勸告者,依校規處理。

  • 書庫使用規定:
  1. 閱覽人除文具、筆記本外,不得攜帶書籍或食物、飲料及其它物品入內。
  2. 僅限館內閱覽之期刊書報不得攜出館外,違者取消該學期借書資格,並依校規處理。
  3. 閱覽人入內閱覽應保持肅靜,並將所取閱覽完畢後之期刊、報紙,歸還原位。
  4. 公用電腦僅限查詢本館館藏、線上期刊或其他圖書媒體資料,不得擅自安裝軟體、瀏覽不當網站及觀賞影片,違者依校規懲處。
  • 閱覽室場地借用規定:
  1. 借用手續:請於活動前填寫借用申請單,辦理借用手續,經核准後即可使用。若時間有衝突則以完成申請手續者為優先。
  2. 借用時,各任課教師、各班導師或活動負責人須在場督導,以維持秩序及場地整潔。
  3. 借用時,一次以一班為原則,如時間衝突則以完成書面申請手續者優先。
  4. 本館有權視實際需要取消使用權。
  • 其他各區借用規定:

場地名稱

使用目的

使用時間

申請方式及使用規定

檢索區

(個人)

專供檢索館藏及資料

限開館時間內使用

1.依檢索區電腦使用辦法。

2.事前登記申請使用。

3.每台電腦最多兩人使用。

4.不得當討論區使用,以免影響安寧。

5.不提供班級借用。

備   註

1.借用者使用場地時,不得轉讓他人使用,須遵守各場地使用須知,保持安靜與整潔,不得違反各場地使用目的,用畢應立即恢復原狀。

  • 本要點經行政會議通過,呈校長核准後實施,修正時亦同。


國立北港農工圖書館場地借用申請表

申請單位

 

申請教職員

 

圖書股長

 

申請時間

    年    月    日第    節至    節

申請事由

 

敬會:

□教務處

□實習處

□訓導處

□總務處

圖書館

簽  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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