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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館概況 / 本館規章 / 國立北港農工圖書館委員會組織規程

壹、依據:

中華民國93 年11 月4 日教育部台技(一)字第0930145550 號令之職業學校圖書館設立及營運基準。

貳、本校為加強圖書館設施,發揮圖書館功能,以輔助教學之需要,達成教育之目的,特設置圖書館推展委員會(以下簡稱           本會),協助推展館務。並參照有關規定及本校實際情形,擬訂本會組織規程(以下簡稱本規程),作為推展館務之依           據。

參、本會由校長聘請本校各處室主任及各學科教學研究會召集人(主席)為委員組織之。並由校長擔任主任委員,圖書館主           任擔任執行秘書,推行館務。

肆、本會為本校圖書館決策機構,其主要任務如下:

  1. 審議圖書館各種章則。
  2. 籌劃圖書經費事宜。
  3. 協助蒐集各種館藏資料。
  4. 協助指導學生如何利用圖書館。
  5. 協助舉辦各種輔助教學活動。
  6. 協助舉辦各種閱讀推廣服務。
  7. 會同各學科教師指導學生閱讀。
  8. 會同各學科教師推薦各種優良館藏。
  9. 其他有關圖書館興革事項。

伍、本會每學期至少舉行會議一次,必要時得召開臨時會議。開會時得邀請有關人員列席。本校圖書館委員會得配合行政會           報或相關會議召開。

陸、本會委員任期一年。

柒、本會委員均為義務職,協助本校圖書館推展工作。

捌、本規程經圖書館委員會通過並陳校長核准後實施,修正時亦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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