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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館概況 / 本館規章 / 國立北港農工圖書館館藏捐贈與處理要點

第一條

本館鼓勵各界踴躍捐贈書刊資料,以豐富本館館藏資源;為使捐贈書刊資料符合本館館藏發展政策,特訂定此要點。

第二條

捐贈資料收錄類型:

(一)印刷資料。

(二)非書資料:包含藝文作品。

第三條

捐贈資料收錄原則:
(一)捐贈內容應以適合高中職以上程度閱讀為宜。並符合本館館藏政策為佳。

(二)捐贈書刊需符合著作權法相關法令規定之出版品,視聽資料須具備公播版授權。

(三)科技類圖書資料需具備新穎性(理工類十年內,電腦類五年內出版者)。

第四條

下列情形之書刊得不予受理 :

(一)內容已失時效性,不具學術及參考價值者。

(二)盜版或有違反著作權法規定之虞者。

(三)違背善良風俗習慣及不合時宜參考價值之書刊。

(四)破損、裝訂不牢固、易脫落、缺頁之書刊或殘缺不全之套書。

(五)內有註記、眉批、劃線者。

(六)個人剪報及散頁資料。

(七)中小學教科書或教學參考書。

(八)期刊無完整年份或複本期刊。

(九)捐贈圖書有附帶條件及有違教育宗旨之情事。

(十)其他不符合本館館藏發展政策者。

第五條

捐贈資料處理原則:
(一)凡不符合捐贈資料收錄原則者,本館得以回絕或以轉贈他館等方式處理。
(二)本館得保留贈書之處理權 (入藏、交換或贈送),捐贈者不得要求就其捐贈之書刊另闢專櫃陳列或指定書刊資料之處理方式。

(三)收贈之圖書(善本書或手稿等除外)加蓋贈書者大名、捐贈日期,

第六條

捐贈獎勵方式:

(一)校外人士捐贈且列為館藏者:可獲感謝狀乙紙。本館立即備專函致謝。

(二)校內人士捐贈且列為館藏者:可獲感謝狀乙紙。每學期末統計一次,數量達10本

    酌予嘉獎之獎勵。

(三)若有特殊捐贈事蹟,另案處理。

第七條

捐贈方式:捐贈書刊可以郵寄方式寄至本館或於本館開館時間逕送至本館 1樓流通服務櫃檯。校區內之大批贈書無法親送時,請與本館聯繫,由本館派員前往取回 。

第八條

交贈資料處理原則:

(一)交換資料須符合本館館藏發展政策,且以等量或等值為原則。
(二)需透過交換取得書刊時,由本館辦理,交換而來之書刊由本館負責典藏。

第九條

送存資料:若蒙本校教職員工贈存博碩士論文或著作,依本要點第五條、第六條辦理。

第十條

本要點經圖書館委員會議通過後,陳請校長核定後實施,修正時亦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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