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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業安全 / 工場火警處理計畫

工場火警處理計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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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狀況發生時:
呼叫全科人員幫忙,並立即進行報警、滅火、逃生等動作。

二、緊急搶救:
(一)使用附近隨手可得之消防安全設備進行滅火。
(二)立即止漏或停電,防止災害繼續擴大。
(三)搬移附近易燃品或危險物品。

三、通報:
(一)全場廣播:1、出事地點;2、發生何種狀況;3、清點人數;
                           4、災害任務編組集合處所(攜帶各項搶救工具與裝備)。
(二)場外聯絡(緊急聯絡電話應建檔放於明顯處所):1、消防隊;2、上級單位;3、醫院。
(三)場內聯絡:科主任、任課教師、技士等人員均應建立各種聯絡電話。
(四)聯結、通報內容:1、通報人姓名;2、通報時間;3、災害地點;4、狀況描述;
                                     5、傷亡情形;6處理情形;7、需支援事項

四、災害任務編組:
(一)通訊班(技士):負責報警及資訊傳遞。
(二)消防班(任課教師與技士):平時協助消防安全設備之維護,災害時使用消防安全設備搶救。
(三)救護班(衛生組護理師):平時接受特定的緊急護理訓練,災時負責傷患搶救及緊急醫護。
(四)避難班(科主任與任課教師):負責指導學生之避難逃生。
(五)安全防護班(科主任與技士):協助災區四週警戒,防止飛火及處理突發狀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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