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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業安全 / 工作安全守則 / 電子相關工場

電子相關工場工作安全守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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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 工場內保持清潔整齊乾燥。
  2. 不得使用未知規格的電氣器具。
  3. 未經老師允許 非本組之學生不得進入工場。
  4. 遇停電時應關閉機器之電氣開關。
  5. 嚴禁喧嘩、追逐、嬉戲。
  6. 發現異常聲音、氣味、光線、立刻通報老師。
  7. 勿在電線上接裝過多之電器,以免因過量負荷而發生火災。
  8. 發生意外傷害、立刻施以正確急救、並立即向實習老師報告。
  9. 與電路無關之任何物件,不得懸掛或放置於電線或電氣器具。
  10. 電路一定要用三用電表測量確定無短路狀況方可送電或接電、。
  11. 電線電路如發現電線包覆有破裂,應即更換新品。
  12. 所有電氣設備及電線電路維護,均應嚴格遵守電氣安全規章程序。
  13. 愛惜公物, 注意安全, 不可在工場內飲食。
  14. 保險絲燒斷時,絕不可改裝不合適的保險絲在開關上或用電線、金屬代替保險絲。
  15. 如遇電氣設備或電路著火,須用不導電滅火設備。
  16. 雷擊或颱風期間不宜使用儀器設備如電腦等,並應拔下電源插座,避免損壞。
  17. 儀器設備即使未使用,也要依照保養維護表格詳實填寫。
  18. 遵守任課老師所告知之其他相關安全事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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