壹、本科技藝競賽主要依據『全國高級中等學校工業類科學生技藝競賽實施要點』實施,而其實施要點乃依職業學校規程第八條辦理。
貳、目的:為鼓勵學生重視技能實習,促進校際間相互觀摩切磋以提高技術水準,因應國家經濟建設發展之需要,達成高級工業職業學校教育之目標。
叁、對象:
一、設有工業類科之公私立高級中等學校(含實用技能班、建教合作班、重點產業專班及綜合高中工業類科學程)應屆畢(結)業學生,不含延修生。
二、設有工業類科之公私立高級中等學校附設進修學校(含夜間部)應屆畢(結)業學生。
肆、競賽職種:依高職工業類科課程,選出下列職種舉行:
01 應用設計 13 鉗工
02 冷凍空調 14 車床
03 電腦輔助機械製圖 15 建築製圖
04 機械製圖 16 板金
05 電腦軟體設計 17 建築
06 電腦修護 18 室內空間設計
07 化驗 19 鑄造
08 工業電子 20 模具
09 數位電子 21 圖文傳播
10 工業配線 22 測量
11 室內配線 23 機電整合
12 汽車修護 24 飛機修護
(標藍色字體者為機械科可報職種)
伍、競賽程序:
一、初賽:
(一)由各校自行組織競賽委員會,依照決賽模式訂定競賽計畫於每年六月份辦理完竣。
(二)各校初賽實施計畫表,請依式如期填送主管教育行政機關備查,並以副本送承辦學校參考。
二、決賽:
(一)決賽日期:每年11月底至12月份第一週(二~四)
(二)決賽地點: 由全國高級中等學校工業類科學生技藝競賽委員會決定
>>> 102年於松山工農 103年於新竹高工 104年於嘉義高工
捌、獎勵:
一、優勝學生除由大會頒獎外,並依據「中等以上學校技藝技能優良學生甄審及保送入學辦法」及「高級中等學校技(藝)能優良學生甄試及甄審保送入學實施要點」辦理甄選及保送入學。凡新增之競賽職種,未經教育部核定者,不得列為保送甄試。各競賽職種名稱與全國技能競賽職種相同者,前三名優勝學生由承辦學校按名次順序繕造名冊,函報行政院勞工委員會中部辦公室參辦,且得報名參加全國技能競賽決賽。
二、錄取名額:各職種錄取5至50名,視參加人數而定,其標準如下表:
參加競賽人數 錄取人數 頒獎人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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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40人以上 50人 金手獎16名
100至139人 40人 金手獎12~16名
80至99人 36人 金手獎11名
70至79人 32人 金手獎10名
60至69人 28人 金手獎9名
50至59人 24人 金手獎8名
40至49人 20人 金手獎7名
30至39人 16人 金手獎6名
20至29人 12人 金手獎5名
10至19人 8人 金手獎4名
9人以下 5人 金手獎3名
三、所有參賽選手由承辦學校發給參賽證明。
玖、儲備訓練
本科本著技藝傳承理念訓練選手,針對技能優良或有意發展技藝同學做儲備訓練,一方面及早學習相關技能,另一方面銜接學長的優良傳統,並於技藝(技能)競賽中學習觀摩,是故寒暑假及競賽前工場幾乎燈火通明,同學皆能依照訓練進度自我要求。但選手的選拔仍依規定辦理學術科競賽,以選出符合該職種的優秀人才為校爭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