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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學目標

教學目標


一、教育目標

1.職業學校教育目標

職業學校教育目標,以充實職業知能、涵養職業道德、培育健全之初級技術人才,加強繼續進 修能力、促進生涯發展為目的。為實現此一目的,須輔導學生達到下列目標:

(1)充實職業知能,培育行職業工作之基本能力。

(2)陶冶職業道德,培養敬業樂群、負責進取及勤勞服務等工作態度。

(3)提升人文及科技素養,豐富生活內涵,並增進創造思考及適應社會變遷之能力。

(4)培養繼續進修之興趣與能力,以奠定終身學習及生涯發展之基礎。

2.化工群教育目標

(1)培養學生具備化工群共同核心能力,並為相關專業領域之學習或高一層級專業知能之進修奠定基礎。

(2)培養健全之初級技術人才,能擔任化學工業及其相關產業之有關操作、維護及檢驗等基礎技術能力。

3.化工科教育目標

(1)化工科以培育化學工業之基層技術人才為目標。

(2)傳授化學工業之基本知識。

(3)訓練與化學工業有關的操作,維護及檢驗之基本技能。

(4)養成良好的安全工作習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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