跳到主要內容

法規彙編 / 106年法規釋例

106年法規釋例

 日    期  內       容  (105年釋例移至法規彙編項下)
106.12.25教師成績考核委員會組成疑義(PDF)
106.12.25新制退撫給與支領紀錄查詢系統(以下簡稱網路查詢系統)已於本基金網站正式上線,請新制退撫給與之領受人多加利用(公文操作手冊服務電話)
106.12.21關於公教人員依留職停薪相關規定申請育嬰留職停薪時,涉及「先行共同生活」之定義範圍及證明文件案(PDF)
102.12.11公務員如因業務關係,須與有關當事人為程序外之接觸時,為避免外界誤解,請依有關規定辦理登錄,以維護機關形象及個人聲譽。(PDF)
106.12.06新制退撫給與專戶(以下簡稱新制專戶)已正式上線,檢送新制專戶設立及撥款流程與相關書表(公文流程及相關書表)
106.12.06有關初任教師採計職前曾任警察人員年資提敘薪級,其等級相當應如何認定(PDF)
106.12.06有關貴校函詢教師留職停薪借調國立暨南大學期間年資是否併計服務獎章年資疑義(PDF)
106.11.29「高級中等學校專業及技術教師任教特殊專業科目、技術科目對照表」及「高級中等學校專業及技術教師甄審資格對照表」業經教育部於106年11月3日以臺教師(二)字第1060141174B號令修正發布,並自即日起生效
106.11.21中小學以全部時間擔任學校編制內教師因差假或其他原因所遺課務之代理教師其各種代理態樣是否均得支領地域加給之疑義案(PDF)
106.11.14有關性別工作平等法第16條第3項規定「先行共同生活」之疑義及證明文件(PDF)
106.10.26武陵農場為「國民旅遊卡」特約商店之「旅宿業」,為回饋公務人員,即日起武陵金萱茶7折超優惠(PDF)
106.10.24公務人員保障暨培訓委員會修正「公務人員再申訴事件調處實施要點」名稱為「公務人員保障事件調處實施要點」,並修正全文(全文修正條文對照表)
106.10.03107年7月1日施行之公務人員退休資遣撫卹法(以下簡稱退撫法)第73條第1項所定請求權時效之適用疑義(PDF)
106.10.03有關107年7月1日施行之公立學校教職員退休資遣撫卹條例(以下簡稱退撫條例)第73條第1項所定請求權時效之適用事宜(PDF)
106.09.27有關各機關薦任以下非主管職務人員,連續請假達1個月以上,嗣於請假期間調任同機關不同職務,其調任後所餘請假日數未達1個月,得併計其調任前請假期間達1個月以上,繼續依各機關職務代理應行注意事項第5點第2款規定,約聘僱人員辦理其所遺業務(PDF)
106.09.27有關增列「中小學及幼兒園教師加班費性質鐘點費一覽表」項目並修正相關依據(教育部函財政部函)
106.09.26請確實遵守「教育部與所屬機關學校之公務員及教師廉政倫理規範」有關出席私部門演講、座談、研習及評審(選)等活動支領鐘點費、稿費之規定,並落實登錄作業(PDF)
106.09.11退休公教人員倘依公教人員退休法律、公務員懲戒法或其他法律規定,受剝奪或減少退離給與之行政處分或懲戒判決,自該處分核定或判決確定日後之學期(以註冊日為基準日)起不發給子女教育補助。(PDF)
106.09.07公立學校教職員退休資遣撫卹條例(以下簡稱退撫條例)業經總統於106年8月9日制定公布,其中自本條例公布日施行相關規定(條文)之執行細節(公文法規)
106.09.07公務人員考試錄取人員於實務訓練期間請家庭照顧假、生理假、婚假、產前假、娩假、流產假、陪產假、因安胎事由所請之假、依法令規定給予之哺乳時間或因育嬰減少之工作時間等情事,於進行實務訓練成績考核時,無需列入考核(PDF)
106.08.31公務人員退休資遣撫卹法業經總統於民國106年8月9日制定公布;在相關子法未及訂頒之前,先將自本法公布日施行相關規定(條文)之執行細節,規定如說明(公文法規)
106.08.21銓敘部修正「公務人員退撫給與定期發放作業要點」並自107年1月1日生效(修正總說明修正規定)
106.08.10有關公立高級中等以下學校專任教師應邀參與出版社教科用(圖)書編輯工作相關疑義(PDF)
106.08.10有關教師因公涉訟輔助之範圍,包括民事及刑事訴訟之再審程序(PDF)
106.07.27公務人員年金改革內涵介紹(三讀通過版、PDF)
106.07.26公務人員保障法部分條文業奉總統106年6月14日華總一義字第10600080021號令修正公布(5 分鐘看懂公務人員保障法部分條文修正重點修正總說明修正條文對照表)
106.07.26退休公教人員子女教育補助費 Q&A
106.07.26修正退休公教人員子女教育補助之規定,自106學年度第1學期(即106年8月1日)起生效(PDF)
106.07.03公務人員退休資遣撫卹法公立學校教職員退休資遣撫卹條例修正重點規定
106.07.03教師於學年度中請畢不扣除薪給日數之事假及家庭照顧假後,嗣分別於例假日前後請事假及家庭照顧假,期間之例假日應否按日扣除薪給疑義(PDF)
106.07.03女性公務人員請病假及延長病假進行試管嬰兒方式之人工生殖治療,須檢附之醫療證明(公務人員教師)
106.07.03修正「處理高級中等以下學校不適任教師應行注意事項」,並自106年8月1日生效(注意事項附表1–處理流程圖附表2–不適任情事認定參考基準)
106.07.03公立學校教師任職滿25年,惟未滿50歲,以不堪勝任工作為由擇領月退休金,其退休生效日應以學校出具不堪勝任工作證明書之日或同年8月1日疑義(PDF)
106.06.09各機關學校因業務需要辦理非屬文康活動性質之各項活動,得為經核予公假之參加人員投保平安保險(PDF)
106.05.24關於公務人員經服務機關依公務員懲戒法移付懲戒,如經公務員懲戒委員會傳喚出庭,得經機關長官核准給予公假(PDF)
106.05.24修正「高級中等以下學校及幼兒園教師證明書申請補發作業要點」(作業要點)
106.05.17學校教職員月退休金及遺族月撫慰金,其發放日期除第1次月退休金或月撫慰金依審定之領受起始日發給外,將自107年1月1日起,改為於每月1日發給(PDF)
106.05.03公務人員月退休金及遺族月撫慰金將自107年1月1日起,改為每個月發給1次;其發放日期除第1次月退休金或月撫慰金依審定之領受起始日發給外,其後應定期於每月1日發給(PDF)
106.04.26有關公立學校教職員於85年1月31日前曾任學校教職員退休條例(以下簡稱退休條例)第14條第2項規定「其他公職人員」,且已於85年1月31日前已再任或轉任公立學校教職員並依該條例辦理退休時,該段「其他公職人員」年資是否無需與教職員年資合併計算併受退休年資採計上限限制案(PDF)
106.04.26教育人員依家事事件法、兒童及少年福利與權益保障法相關規定,與收養兒童先行共同生活期間,得準用教育人員留職停薪辦法第4條第1項第3款申請育嬰留職停薪之規定(令–PDF)
106.04.26「美術工藝科合格教師證書」或「美工(美術工藝)科合格教師證書」是否具備「美工科」教師任教資格案(PDF)
106.04.26公立高級中等以下學校未兼任行政職務專任教師於部分辦公時間進修期間得否兼任課程之教學助理案(PDF)
106.04.19有關公務人員考績法第12條規定解釋令(PDF)
106.04.13「公立中小學教師給假期間或停聘之職務加給支給基準」支給方式補充說明表(PDF)
106.03.30有關公立中小學校長及專任教師(含兼任行政職務教師)得否兼任科技部補助科學教育相關研究計畫之主持人、共同主持人或助理等職務案(PDF)
106.03.30奉派於週一至週五出差執行公務,於該段期間前後以假日為必要之交通路程(假日為單純行程),或出(回)國路程中以假日為必要之交通路程(假日為單純行程)者,尚非上開105年12月13日函釋所稱假日奉派出差實際執行職務及為執行職務所必要之交通路程時間,無法適用該函釋就假日行程核予補休(PDF)
106.03.30公務人員於上下班途中發生交通事故,無公務人員撫卹法施行細則第12條所定交通違規情事,得由服務機關覈實核給公假;所稱上下班途中之認定,依同細則第10條相關規定認定之(PDF)
106.03.30有關公務人員宜否以個人加班補休從事進修疑義(PDF)
106.03.22有關退休公務人員再任職務每月支領薪酬總額是否超過法定基本工資之計算與認定標準案(PDF)
106.03.22教育人員依教育人員留職停薪辦法第4條第2項第4款辦理借調而申請留職停薪期間,得否採計服務獎章年資及是否適用獎章條例施行細則第5條第1項規定案(PDF)
106.03.07修正「行政院與所屬中央及地方各機關公務人員休假改進措施」第3點、第5點、第7點規定,並自中華民國106年3月1日生效(PDF)
106.03.07公立高級中等以下學校專任教師得否應邀擔任出版社編寫委員等疑義(PDF)
106.03.07公立中小學未兼任行政職務專任教師得否兼任本部中北區能源科技教育區域中心計畫之協同主持人,及學校得否准其公假出席計畫相關教師工作坊、能源科技教育推廣活動及工作會議等活動案(PDF)
106.02.27公務人員退休法施行細則(以下簡稱退休法施行細則)第31條及第40條條文修正案,業經考試院於106年1月26日修正發布;至修正條文施行日期,將由該部另案陳報考試院訂定(修正總說明及修正條文對照表)
106.02.24兼行政職務教師懲處權之行使期間,得否類推適用公務員懲戒法10年追溯時效之相關規定(PDF)
106.02.24有關初任教師於聘任前登記結婚,聘任後婚假核予、天數計算疑義(PDF)
106.02.24公立國民小學教師職前曾任公務人員年資採計提敘相關疑義案(PDF)
106.02.24公務員及特定身分人員赴中國大陸機場轉機至其他國家或地區,無論屬入境轉機或不入境之過境轉機,自即日起均須於赴陸前申請許可或報准(PDF)
106.02.23105學年度第2學期輔導科代理教師甄選(簡章報名相關表件)
106.02.19「公立中小學教師給假期間或停聘之職務加給支給基準」,業經本部於中華民國106年2月13日以臺教授國部字第1060004620B號令訂定發布(PDF)
106.02.14教育部80年5月9日台(80)人字22515號書函等12則解釋函,自即日起停止適用(部分停止適用),檢送「教師敘薪事項解釋函停止適用(部分停止適用)一覽表」1份
106.02.14教育部93年6月21日台人(一)字第0930070899號令、94年1月11日台人(一)字第0930175267C號令及94年12月14日台人(一)字第0940151536C號令,業經教育部於中華民國106年2月7日以臺教人(二)字第1060003991B號令廢止(PDF)
106.02.14「國立高級中等學校教師申請介聘辦法」第2條、第5條、第7條,業經本部於中華民國106年2月13日以臺教授國部字第1060007714B號令修正發布施行(PDF)
106.02.07有關貴校專任教師得否擔任與校務發展業務無涉之財團法人基金會無給職董事兼執行長一案,復如說明;另教育部83年6月27日台(83)人字第033478號函併予停止適用(PDF)
106.01.26有關公立學校教職員曾任各機關(構)、學校、公營事業及軍事單位純勞工身分之工等(級、員)、評價職位或其他與技工、工友性質相當等職務,已依相關法令規定領取退離給與者,於再任或轉任公立學校教職員並於105年6月10日以後依學校教職員退休條例或其他法令重行退休、資遣時,其已領退離給與之年資,無須受該條例第14條第2所定退休年資最高採計上限之限制案(PDF)
106.01.17「國民旅遊卡」制度修正,經行政院核定,先行試辦1年(PDF)
106.01.17修正「行政院與所屬中央及地方各機關公務人員休假改進措施」第3點、第5點及附表,並自106年1月1日生效(PDF)
106.01.16106學年度公立高級中等學校教師介聘作業日程表(公文作業日程表積分審查標準表任教科別適用證書對照表)
106.01.16105年公立學校教師年終工作獎金發給補充規定(PDF)
106.01.10各機關奉派於假日出差之人員,其實際執行職務及為執行職務所必要之交通路程時間,得由各機關覈實准予補休(PDF)
106.01.10有關非因公赴離島地區之公務人員,於假滿當日因天候、機場等非人為所能掌控因素致無法如期返回臺灣本島地區工作崗位者,自即日得從寬比照原行政院人事行政局88年7月5日88局考字第016364號函,以視同天然災害停止辦公處理(PDF)
106.01.082017~2019「健康99─全國公教健檢方案」特約醫療院所及其規劃辦理之健檢方案(公文免費成人預防保健及癌症篩檢服務項目及檢查對象一覽表)
106.01.05有關公務人員依公務人員請假規則請事、病假(含生理假)合計已逾規定請假日數者,是否應合併計算其曠職時數予以扣除俸給之疑義(PDF)
106.01.05有關公教人員曾服軍職年資併計請頒服務獎章事宜(PDF)

 

消息公佈欄

時間類別單位標題發佈點閱
跳至網頁頂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