學校使用資通系統或服務蒐集及使用個人資料指引
一、 指引目的
教育部為保護教職員、學生、家長之權益,特訂定學校使用資通系統或服務之個人資料指引,確保個人資料蒐集、處理及利用之安全與合規性。
二、 適用範圍
各級學校為特定目的使用資通系統或服務蒐集、處理及利用個人資料者,應遵循個人資料保護法相關規範,並依本指引辦理。
三、 主要規範
- 資料蒐集最小化: 僅蒐集適當、相關且限於處理目的所必要之個人資料。
- 資料處理及利用: 嚴禁逾越特定目的之必要範圍,並應與蒐集目的具有正當合理之關聯。
- 存取控制: 應採取最小權限原則,確保資料存取權限適當設置,避免未經授權之存取。
- 傳輸安全: 個人資料傳輸應採HTTPS加密,並使用TLS 1.2 以上版本確保安全。
- 儲存安全: 敏感個人資料應加密存儲,並符合個資法相關規範。
- 資料保存期限: 個人資料應設定保存期限,屆期或業務終止後應刪除或銷毀。
四、 使用雲端服務注意事項
學校使用雲端資通服務(如 Google 表單、Microsoft Forms、YouTube 等)涉及個人資料時,應注意:
- 避免開放其他使用者瀏覽填答內容,防止個人資料外洩。
- 公佈前應確保適當的存取控制設定,避免未經授權之存取或修改。
五、 個人資料告知義務
學校在蒐集個人資料前,應明確告知當事人相關資訊,並提供查詢或申訴管道,以確保個資權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