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立北港農工校園網路使用規範
中華民國97年3月12日第一次行政會議決議通過
一、依據
依據教育部90年12月26日核定的「教育部校園網路使用規範」訂定本規範。
二、目的
為維護網路資訊安全、充分發揮校園網路(包含宿舍網路,以下簡稱網路)功能、普及尊重法治觀念,並提供本校教職員生使用校園網路時遵循之準據,以促進教育及學習,特訂定本規範。
三、服務內容
- 教職員帳號擁有100MB使用空間,學生帳號擁有10MB使用空間,請教職員生定期上網檢查個人網路空間,並定期整理資料,以免浪費伺服器空間。
- 教職員生可透過校園網路進行校園公告的瀏覽、設定個人行事曆、電子郵件傳送、檔案文件儲存……等功能。
- 教職員生可定時修改個人密碼,以確保檔案資料的安全。
四、使用者的行為
1、尊重智慧財產權
使用者應避免下列可能涉及侵害智慧財產權之行為:
- 使用未經授權之電腦程式。
- 違法下載、拷貝受著作權法保護之著作。
- 未經著作權人之同意,將受保護之著作上傳於公開之網站上。
- BBS或其他線上討論區上之文章,經作者明示禁止轉載,而仍然任意轉載。
- 架設網站供公眾違法下載受保護之著作。
2、禁止濫用網路系統
使用者不得為下列行為:
- 散布電腦病毒或其他干擾或破壞系統機能之程式。
- 擅自截取網路傳輸訊息。
- 以破解、盜用或冒用他人帳號及密碼等方式使用網路資源。
五、服務暫停或中斷
- 學校相關軟硬體設備進行搬遷、更換、升級、保養或維修時。
- 天災或其他不可抗力所致之服務停止或中斷。
- 使用者有任何違反政府法令或本使用條款情形,學校得不經通知,隨時暫停或中止服務。
六、網路隱私權之保護
學校資訊中心應尊重網路隱私權,但有下列情形之一者,不在此限:
- 為維護或檢查系統安全。
- 為配合司法機關之調查。
七、本規範之實施
本規範經行政會議討論通過並呈校長核可後實施,修正時亦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