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73學年度成立「輔導工作推行委員會」。
2.83學年度將輔導工作推行委員會改為「輔導工作小組」。
3.92年1月15日依職業學校法成立「輔導工作委員會」。
4.103年8 月1日依高級中等教育法設置「輔導處(室)」。
5.本校依編制設置輔導主任一人,專任輔導教師二人。
期盼能:
(1).協助學生認識環境,適應環境,發揮潛能。
(2).協助學生認識自己,悅納自己,發展自我。
(3).促進學生身心正常發展,培養其健全人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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