轉知-109年寶佳經濟弱勢優秀高職學生獎學金

發佈單位 : 註冊組 發佈人員 : 註冊組 發佈時間 : 2020-02-13 10:17:04

頒發要點(摘要節錄)

貳、目的:

提供就讀於高職(高級技術中學含進修學校及高級中學職業科、綜合高中專門學程、五專前三年) 職業類科高一、高二、高三在學學生獎學金,協助經濟弱勢學生完成學業,並取得一技之長順利就業。期盼獲得社會更高的認同與重視,激發更多善心人士及社會福利機構,共同關注弱勢學生,為國家及社會培育務實可用人才。

參、主辦單位:財團法人黃昆輝教授教育基金會

肆、扶助對象及遴選程序

一、扶助對象與條件:

(一)就讀國内公私立高級技術中學(高職含進修學校)、高級中學職業類科、綜合高中專門學程及五專前三年職業科在學學生(非職業科學生不得申請);學業成績優良,無不良品德紀錄(無任何記過處分),具有下列情形者:

1.持有政府核發低收入戶、中低收入戶、弱勢兒童及少年生活扶助證明書之一者。

2.失親(雙親;父或母)、隔代教養(含親屬代養)、身心障礙(雙親;父或母)、單親,持有相關機構核發證明書者。

3.本會依經濟弱勢條件及多重弱勢情形審核,依額定名額核定錄取。

附註:請檢附相關證明文件影本。(影本請學校審核加蓋與正本相符核章)

(二)本年度接受推薦對象:

108學年度在學之職業類科學生,符合扶助條件者,每校高一、高二、高三每年級可推薦一名,填具申請表 (如附表) 提出申請。

(三)各校將推薦表件,連同相關佐證資料影本。逕寄財團法人黃昆輝教授教育基金會。

(四)有關財團法人黃昆輝教授教育基金會109年度「寶佳經濟弱勢優秀高職學生獎學金」 頒發要點及申請表件,可至(http://www.hkh-edu.com)網站下載。

二、扶助名額: 總額150名以每年級各50名為原則,實際名單由本基金會審查後決定之。

伍、申請扶助應提供文件:檢附前述經濟弱勢證明文件、前學期學業成績、品德表現獎懲紀錄資料影本及申請表。

陸、申請日期自109 年2月17日起至3月10日止(請送學校註冊組)。

柒、審 核由本會聘請學者、專家及本會董事、顧問組成小組,進行審核。

捌、扶助金額、方式及鼓勵輔導

一、扶助金額:每名受扶助之學生,由本會頒給 20,000 元獎學金。